的,齿尖淬过火。
当晚他们在招待所分赃,他第一次看见分尸照片:“关节处要先锯软骨,和拆猪腿一个步骤。”
加入团伙后的首次分尸在深圳出租屋。
受害者是个中年男人,他把冻肉刀递给王学礼:“从锁骨下刀,避开主动脉,血不会喷得到处都是。”
锯条卡住肋骨时,他想起八岁那年锯松木的情景,“加点肥皂沫,”他对愣住的张玉良说,“和屠户给骨头上油一样。”
分尸结束后,他蹲在浴缸里清理碎肉,发现死者后颈有块胎记,和父亲杀猪时在猪耳做的标记一样。
“得把胎记剁烂,”他用刀尖挑开皮肉,“不然警察会认出来。”
犯罪心理侧写中国刑警学院教授李卫国指出,吴宏业的童年经历形成“屠宰场式犯罪逻辑”:1. 生物解构认知:从小接触动物解剖,将“肢体分解”视为正常劳动流程,对人体结构产生工具化认知;2. 疼痛脱敏机制:断指事故中未获得情感支持,反而被赋予工具(木锯),形成“身体残缺=劳动能力升级”的扭曲认知;3. 职业代际传递:父亲的屠刀虽被埋葬,但其“分解-处理-丢弃”的工作流程,被无缝迁移到犯罪行为中。
这些心理机制在他17岁时已完全成型,当锯条第一次切入人体时,那个在屠宰场捡猪肺的男孩,终于在分尸现场找到了属于自己的“屠刀”。
(本章证据来源:哈尔滨市道外区医院1983年诊疗记录、吴宏业小学自然课教师访谈、1992年深圳分尸案现场勘验报告)第二章:骨锯的刻度(1993-1998)1993年冬,吴宏业在深圳罗湖的地下室改装骨锯。
他拆了父亲的木锯,将锯齿换成3毫米间距的合金钢片,锯齿根部刻上“吴”字——用的是受害者陈丽的金镯子棱角。
“这样锯骨时,锯齿会在骨面留下标记,”他对王学礼说,“和屠户在猪骨打编号一个道理。”
1994年春,十八岁老陈案是他首次独立分尸。
受害者被割喉后,他先卸下对方左手小指——和自己残缺的那根位置相同。
“断指处血管少,”他向围观的戢红杰解释,“先锯这里,血不会溅到锯条上。”
锯条切入指骨时,他哼起童年屠宰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