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天就有人崩溃不住,大喊要回家,然后被原住民吞噬掉。
我在遥遥的纸上又添了一竖,已经是第九天了。
没忍住,又画了一只乌龟,咒骂这场无妄之灾。
“你的乌龟比例不对。”
宗元帮我修改了下,确实顺眼很多。
“烟姐画的明显比你好看多了。”
我们三个也并非毫无争执,他们两个经常因为规则的重点而吵起来。
宗元认为逃出去的关键是“黑色”,只要想办法凑齐三原色,然后按照比例相融合,就能走出去。
跟《色彩大世界》一样,我们身体受伤流出的液体是稀释过的油彩,混在一起也能组成新的颜色。
这个想法许多小分队都有这个想法,然而,这里唯一能刺伤自己的物什,是绿老板店里的剪刀。
最早尝试这个想法的三个人,因为自伤行为被判定成“异常”,消逝在这个世界。
宗元仍然认为是黑不够纯粹——毕竟普通人肉眼很难鉴定出黑色,也许比例并不对只是深灰色,并撺掇我和遥遥去找个黄色的女生。
亦或者,我们主动去找白乞丐,毕竟黑与白向来对立。
这个想法太荒谬了。
怀疑是最坚韧的种子,无须阳光土壤,只需一缕风便能茁壮成长。
伊的话到底让遥遥起了疑心,她指责宗元是一个固步自封、自以为是的大设计家。
我无力掺和进他们的纷争之中,只能吵得实在过火时劝说两句。
毕竟,我跟他们的思路完全不一样。
除了宗元的观点外,遥遥坚持哪里是入口哪里就是出口的想法。
我们自电影院来,就理应从电影院走,而且规则还对电影院进行“打码”处理,因此,我们要想办法找回去。
我则认为重点在于水源——毕竟规则里有湖、绿老板的店都有鱼,可我们这九天却从来没看见一片水泊。
吵架永远出不了结果,于是我们选择多走走,可惜,什么事件都没有被触发。
连坏结局都没有。
12.不过,我还有一个小秘密。
我彻底迷恋上了那家薯条店,每日晚上都要点两大份薯条,有时候甚至会再加一个汉堡。
在第六天的夜里,没忍住,充了一个VIP。
反正我的钱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,不用白不用。
绿老板笑嘻嘻地递给我一个小鱼缸,就像现实生活中海洋馆哄小孩的那种,对我说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