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只游荡在凤栖山上的野狐,守着凤栖山和山下的凤城,孤独游荡了 300 余年,自己都记不清了。
听说人类颇为爱穿我的皮毛,所以我尽量不出现在人类的地方。
这天傍晚,我吃饱了正在树林里散步。
突然,脚下一个踉跄,一股浓烈的血腥直冲脑门。
“哪个瞎了眼的?”
我恨恨地正准备开骂,突然仔细一看,原来是一个人类躺在地上,更稀奇的是他前胸插着一根箭矢,这·····他大概也听不懂我的狐语吧?
我爬近一看,摸摸他鼻息:“还好,没死。”
正当我还在“救还是不救”之间天狐交战时。
周身光芒环绕,我眼睁睁看着一枚蓝色的灵珠缓缓离体,再“咻”地一声,直接钻进了他的胸腔里没了踪影。
话说这凤栖山飞禽走兽众多,为啥隔壁的黑熊、草窠里的野鸡、水里的游鱼都没有我活得潇洒、活得久?
当然是因为我有灵珠啦!
没有了灵珠,我就像一只普通狐狸,自然生长直至死亡。
“大胆人类,想害我性命,还我灵珠!”
我一个龇牙,扑上他胸口,恨不能前爪化为利刃撕开他衣服、剖开胸口、取出灵珠,却没发现我的爪子,逐渐变成了人类的手掌。
咦,我怎么变成了人类的模样?
此时正浑身光滑无毛,趴在另一个人类身上,双手剥开了他的衣服,露出他整个胸口,血淋淋的场面甚是诡异。
“啊!
你是谁?”
“大胆!
休得无礼!”
“非礼勿视!”
斗头一件斗篷罩上我,不知什么时候,围上来四五个人类,虽然夜色初上,也能盲猜出他们此时面部表情一个比一个精彩。
为首的人一个眼神和手势,一个大个子把我打包卷起,不顾我的挣扎还夹在腋下;另两个抬起偷我灵珠的人类,就这么来到人类世界。
我被带到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府邸,府邸中灯火通明,人影绰绰。
我被丢在了一个偏僻的院子里,四周是高高的围墙。
狐族不但天生美貌惊人,而且听力和嗅觉也很灵敏。
我每天只好无聊地蹲墙角听守门侍卫们窃窃私语。
原来这富丽堂皇的府邸是凤城城主府,偌大的凤城城主府,关着弱小无辜的我。
那日受伤的人是凤城主的二公子凤鸣,遭歹人暗算、危在旦夕。
一个老神仙来府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