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差三天,我的猫不见了。
在楼下找到它时,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。
前世,我无比信任室友,只当是自己忘了锁窗。
等被房间里突然出现的陌生男人擒住双手时,我才意识到自己蠢得离谱。
事发后,我被男人的老婆当街暴打,男朋友也离我而去。
万念俱灰下,我割腕自杀。
苍天有眼,让我重生到了猫刚丢的这一天。
1出差前我做好了万全的准备。
房间门和纱窗都上了锁,给团团的碗里留了足量的水和猫粮。
可我万万没想到,短短三天时间,团团竟不翼而飞。
室友一口咬定没看见我的猫,转头对着耳机娇笑着说:“是我室友啦,一只破猫金贵的什么似的,没见她对爹妈这么上心。”
我死死盯着她,她事不关己的样子演得可真像。
可如果不是为了掩盖手臂上的抓痕,谁会大夏天穿长袖呢。
前世的我可真蠢,居然被她骗得团团转,直至丢了性命。
2丁蕊大学和我同班,她当时被宿舍其他人孤立,班上同学都很同情她,其中也包括我。
毕业后,她没找到工作,求我跟她合租。
我当时一个人整租了两室一厅,想着次卧空着也是空着,就便宜租给了她,她也承诺找到工作就会搬出去。
不曾想她毕业快一年了,天天只知道打游戏,房租也经常交不出来。
前世我以为她只是好吃懒做,但本性不坏。
可我错了,我错得离谱。
谁家好人有手有脚的会当社会的蛀虫呢。
正回忆着,手机突然响个不停。
是丁蕊在业主群里带我节奏:室友出差,我好心帮她喂猫,她反而还怪我没看好她的猫。
我也很忙的,哪能 24 小时看着呀,好心帮忙还背锅,好委屈。
下面是邻居们七嘴八舌的回复:不就是一只猫嘛,猫丢了重新买一只就好了呀。
这年头怎么还有人狗咬吕洞宾?
这跟扶老奶奶过马路反被讹有什么区别?
社会风俗就是被这种人败坏的。
我一气之下回复:你不要恶人先告状啊,你敢说我的猫不是你弄丢的?
丁蕊直接转移话题:我室友看我的眼神好可怕,她不会要打我吧?
大家不要骂我室友,她平时不这样的,一定是因为太难过了才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。
啊,你们不要误会,我室友